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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州 KTV 抵制版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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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6-11-22 11:52:03
/ 个人分类:娱乐相关
核心提示:继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之后,上海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响应称不承认目前的收费主体,将采取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就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一事,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天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称,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此前,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于20日公开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朱南昨天重申上海行业协会公开提出的“十点意见”,“我们仍然对收费主体的合理合法性表示质疑,实际上就是不承认目前的收费主体。”他说,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现正处于筹备阶段,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在未完成登记获得国家民政部批准的情况下,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不能进行包括制定收费标准及开展收费等相关活动。
他认为,KTV行业的强烈反对并不会导致收费流产。“上海KTV经营者主张合理的收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但首先收费的主体要合法。”朱南说,上海尚无KTV企业收到交费通知。
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朱南重申,该协会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
个人观点:
KTV作品属唱片公司所有,国家版权局未受唱片公司委托而收取所谓的版权费,实属无理取闹,这只会加深KTV经营者对政府的不满,更何况收取的费用去向何处,是全部归唱片公司,还是一部份归唱片公司,这都无从得知。
而作为试点之一的北京,在广州、上海说“不”以后,我相信也会是一样的结果,而不会因其是首都而改变,因为,它代表的不只是首都,更多的还是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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