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提起房屋确权诉讼?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2-19 09:22:30
我能否提起房屋确权诉讼?
我家与就一处农村解放前造的老房子与邻里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情况这样的:同排从西到东分别有A、B、C、D四户人家。我家为B。B和C之间有个明堂,名堂楼上BC南北分开,各占一半均无异议。而楼下约44平方明堂情况比较复杂。C有明确证据包括土地证、1954的资料、房契等证据证明其占有一半的产权,其土地证写明该明堂为“共用”,而另一半因为其旁边的房屋转手多次情况较为复杂:1954年为明堂西边一户人家所有,文革前后捐赠给村里,后旁边西边房屋楼上和名堂二楼半间卖与一村民,楼下卖与另一村民,楼下的半间明堂只口头说了大家共用。1984年二楼1间半和楼下1间分别有B买入,购房契约上没有写上该半间明堂的归属。该明堂在1997的区土地资源局档案里有参考意见由B和C东西分开,各拥有一半。从1984年B买入至今,该明堂一直为B和C东西一半占有、利用和修理,至少20年没有人提出异议。
问:1、该房产面临拆迁。A和D与2006年无任何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提出他们对该整个明堂也有相应的权利,法律是否会支持他们?
2、另外附近邻居有该房产最早(估计清朝)的主人的后裔,他们是否对该明堂也有相映的权利?
3、B是否能已a、C有明确证据表明该明堂已与1954年分到个人;b、1997的区土地资源管理局参考意见;c、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诉讼20长时效规定为由提出产权确权诉讼
免费法律咨询 :
http://www.9ask.cn/souask/q/q319357.htm
导入论坛
收藏
分享给好友
管理
举报
TAG:
诉讼
确权
明堂
土地资源
清朝